大家好,小保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22湖北省一次性社保补缴政策,2022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费补缴暂行办法(原文),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费用支付暂行办法
一、关于支付对象的补充规定
属于本办法范围内的单位,在参加保险前已向本单位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本市退休人员,适用本办法;本市参保单位未参保的退休人员在办理参保和退休手续时,适用本办法。
二.关于补充措施的补充规定
(一)原国有、集体企业[集体企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简称,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企业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是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实施单位。]的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从本市实行社会统筹的退休费用到时间前(或前)实行统一账户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应按规定补缴历年累计金额;本市实行统一账户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直至参保(或退休前)的时间,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累计金额的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确定,缴费比例按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例确定:比例低于30%的,按3%确定;比例在30%至40%以内的,按4%确定;比例在40%以上的,按5%确定。本市参保单位的未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按统一缴费比例的5%确定。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根据企业和本人历年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工资的货币额能够实际购买到的消费品和劳务量。]总额确定。如果企业和本人历年实际工资总额低于实际缴费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经单位和个人申请,并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按实际缴费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二)按本办法规定缴费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管理机构的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未按规定缴纳的,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原合同制工人招用为合同制工人并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时间,只有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龄核定后,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未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未按规定补缴,未申请工龄验证的,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三)社保经办机构对已由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行重新核定,只有单位参保并补缴后才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前的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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